寄送合約條款
以下合約,甲方是指Gopanda網站本身,乙方是指託運客戶本身:
1
乙方應如實申報託運物品內容及價值,如因申報不實所衍生之相關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為了維護運輸安全之要求,必要時,乙方同意甲方開箱檢查受託運送之物品。
2
禁止託運貨物之詳細說明可參考本網站之禁運物品清單,本站保留解釋及隨時修改禁止託運貨物品清單之權利。
3
為遵守進口國出入口法例及維護服務品質,甲方保留是否受理委託之權利,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4
若託運物之總價超過新台幣兩萬元或進口國之免稅金額上限時,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並應自行投保額外之貨物保險, 額外貨物保險之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
甲方受託代辦之運送服務為國際空運或海運,為維護運送物之安全,乙方就其所託運之物品應自行要求供貨商妥善包裝,以避免於運送過程中發生損毀、遺失及其他損害。 因貨物包裝不固所導致之損毀、遺失及其他損害,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貨物損害相關責任。
6
乙方接獲甲方之到貨通知後,應於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內容清單填寫並完成付款。乙方接獲到貨通知後,如逾十個工作日,仍未填寫內容清單、未付款或未指示其他處理方式者,乙方同意甲方得自行銷毀或處置貨物。 因此所產生包括但不限於逾期倉儲、銷毀貨品之相關費用,應由乙方支付之。
7
甲方僅提供商品代運之服務,甲方並非商品銷售方或是購買方,因此乙方所訂購之商品,如碰到出口國或進口國的稅務法例,均由乙方在本站所登錄的持有人負擔,所以請乙方務必詳實填寫以保障自身權益。如不實使用他人名義,除要負擔法律上之責任外,將有可能把商品退回出口國或充公,並且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提供本網站的代運服務,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
8
甲方代運之物品,甲方有權利但無義務檢查運送物品為何,但甲方之檢查並無義務判別運送物品是否為違禁物或其他依法不得運送之物品。 乙方應擔保委託代運之物品非屬違禁物或其他依法不得運送之物品,否則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 如乙方交付運送之物經本站或運送業者發現為違禁物或禁運物品時,除經乙方指示而甲方也願意依指示方式運送者外,甲方不再負擔代運之責,乙方應自行負擔費用,自行取回委託代運之物品,並且仍應給付應付之服務費用。除依法遭扣查或為其他處置之情形外,經甲方通知取回期限內而不取回者,甲方可自行處分或銷毀。
9
賠償規定 9.1 乙方受領託運物品時如發現貨物有異狀,應於託運憑單簽收時備註保留意見,並於開拆貨物時錄影及拍照存證,作為索償之憑據。如乙方未簽收時未有備註保留意見,視為乙方受領之貨物完好無缺, 不得提出索償要求。 9.2 若託運物品之損毀、遺失或其他損害證實可歸責於甲方時,甲方所負之賠償責任,按乙方填寫之物品價值或實重運費2倍計算,二者取其較低者為賠償標準,又每一運送提單最高賠償金額為美金200元。 9.3 若託運物品證實因以下原因導致損毀、遺失,甲方不需負賠償責任: A.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天然災害、交通事故等)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者。 B. 因出口國或進口國之政府機關之管制措施(如檢查貨、扣留、充公等)而致者。 C. 託運物品係屬瑕疪品或冒牌商品者或因託運物品本身性質所導致損失。 D. 運送過程中不可抗力 , 外包裝完整卻內容物受損或商品本身結構問題且外箱無明顯破損 E. 乙方委託的貨物,如發現是冒牌商品或未獲授權進口的商品,經由本網站代運時發生損壞、短缺、遺失又或被執法機關充公,則甲方無需負上任何賠償責任。 F. 由於甲方所提供為國際航運間的代運服務, 在國際運送過程中任何廠商都無法保證不會產生損害,建議乙方可與出貨廠商聯繫加強商品包裝.降低商品受損的機率 。甲方會盡力在能力範圍內留意乙方的商品,但飛機運送過程中無法保證絕對不會產生損害, 請乙方委託前自行衡量商品是否適合快遞運送,甲方已盡責告知乙方,若商品本身結構問題導致損毀或外箱無明顯破損時, 或因運送中產生損毀或非甲方可究責之情事,甲方將不對商品損壞負任何賠償責任。
10
乙方使用本網站之服務時,應如實填寫真實中英文姓名(必需要與身份證相同),以便甲方代辦進口報關。 如乙方不願提供,則本代運契約不成立,甲方不需負上任何賠償責任。 又甲方如依乙方所填委託代運之物品名稱及價值作為進口時的報關依據,如有誤報,乙方應自負法律責任。
11
收費標準 請參閱費用說明網頁
12
乙方提供內容清單給甲方時,即表示已詳細閱讀、暸解並同意以上條款。